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中南大研字〔2016〕7號)文件精神,為了加強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保障研究生培養質量,經研究決定,對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列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基本條件
凡符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中南大研字〔2016〕7號)文件規定條件者(詳見附件7),均可申報碩士生指導教師。
外單位專家申請我校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者,應提供《遴選辦法》規定的科研證明材料以及所在單位的推薦意見(包括申請人的職稱、學術水平、承擔的科研項目等),特殊時期,請聯系各培養單位,確認紙質版推薦材料的寄送時間,按時寄送。
二、工作程序
(一)個人提出申請,并選擇填寫《申請培養碩士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申請培養碩士學位研究生兼職指導教師簡況表》、《申請合作培養碩士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簡況表》,交碩士生導師組組長。
(二)各導師組組長組織3—5名導師組成員對申請人的學術水平、教學效果進行全面評價,特殊時期,可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進行線上審議,通過后提交所在學院(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各學院在進行形式審查合格后在學院(中心)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天。
(三)各學院(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導師組評審的基礎上對申請人進行認真復核與審定。參加會議的人數不少于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為有效,同意者不少于三分之二與會委員的為通過。
(四)學院將審議通過的新增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統一分別填入《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匯總表》(見附件),報學位辦公室。
(五)學位辦將復核無誤的申請人員名單報校學位委員會備案并公示五天后,將通過申請的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發文公布。
三、時間安排
(一)個人申報時間:5月15日前完成
(二)導師組評議時間:5月22日前完成
(三)各培養單位公示時間:5月29日前完成
(四)各培養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完成復核與審定時間:6月10前完成,各學院于6 月12日前將審定匯總名單(紙質版)交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電子版名單通過OA系統發送學位辦衛瑾。如遇特殊情況,紙質版提交方式再另行通知。
(五)6月中下旬,學位辦匯總、復核各培養單位上報名單并提交校學位委員會備案,并公示備案通過名單。
(六)6月底,學校將公示無異議名單發文公布。
附件:1.《申請培養碩士學位研究生專職指導教師簡況表》
2.《申請培養碩士學位研究生兼職指導教師簡況表》
3.《申請培養碩士學位研究生合作指導教師簡況表》
4.《校內新增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匯總表》
5.《校外兼職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匯總表》
6.《合作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匯總表》
7.《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7日